浙江省信息通信行业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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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信息通信行业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治理骚扰电话工作部署,细化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三部门《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工信部联信管〔2018〕138号)相关工作要求,决定从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在全省开展骚扰电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狠抓骚扰电话灰色产业链各环节,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有效遏制骚扰电话蔓延势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

1.省内各基础电信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开展核查,把好接入,发现问题,快速处置。

(1)严格规范本企业营销外呼业务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加强对代理代办点营销行为的管理。开展商业营销外呼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建立用户白名单并留存相关依据资料,规范外呼时段、行为等,不得对用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后,不得继续向其发起呼叫,严禁骚扰电话营销。

(2)全面清查语音线路资源和号码资源管理。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谁接入谁负责,谁落地谁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核语音线路资源、9596短号码等号码资源的用户资质,严格用户信息管理和资源使用规范管理,掌握使用主体、接入位置、资源用途、允许传送的主叫号码等信息,并从接入管理、话务代理等方面定期排查语音中继、互联网专线接入,依法合规处理违规使用线路资源的行为。禁止为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者提供线路资源和业务接入。不得为经营性呼叫中心核配普通用户号码作为业务号码。

(3)加强电话用户合同约束和实名登记。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要完善用户合同管理和实名登记制度。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明确业务使用规范、用户违约责任和相应处置措施,规范个人用户通信服务使用行为。对拨打骚扰电话的用户,应依据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4)统计核查2015年以来,本企业对骚扰电话的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历年情况对比)。    

自查、核查及相关处置情况于9月底前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0前,将上月情况报送省通信管理局。

2.呼叫中心等业务运营主体要全面自查,规范营销外呼行为。

(1)呼叫中心业务经营单位首次拨打用户电话,对其进行商业性营销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用户明确拒绝的不得再次拨打。除即时回访类业务外,主动外呼行为须避开用户的日常休息时段。严禁利用透传技术等改号软件虚拟主叫号码。经营性呼叫中心严禁将普通用户号码用作为业务号码使用。

(2)呼叫中心业务经营单位在提供外呼服务时,要规范和完善与外呼委托主体的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业务使用规范、用户违约责任和相应处理措施,应依据协议约定进行处置和违约责任追究,涉及违法违规的,要及时报相关主管部门。

自查、核查及相关处置情况于9月底前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0前,将上月情况报送省通信管理局。

3.省内互联网企业要全面清理各类骚扰软件。各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者和电商平台服务经营者要全面清理互联网上“呼死你”等软件、设备相关信息,切断相关软件、设备在互联网上的搜索、推广、交易等信息和渠道。

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通信管理局。

二)省内各相关电信和互联网企业要全面提升技术防范能力。

1.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通信网络骚扰电话拦截能力,进一步强化信息传播渠道管能力,斩断骚扰电话灰色产业链关键环节。

(1)强化主叫号码鉴权和倒查溯源能力。各基础电信企业要严格定义每个客户可以使用的号段范围,禁止客户平台自行修改主叫号码,对未通过鉴权的呼叫一律进行拦截。按照通信管理部门规定时限要求留存信令数据,保证通话的可溯源。

(2)提升骚扰电话拦截能力。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骚扰电话拦截配套技术系统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共享能力建设,提升骚扰电话识别和拦截能力。要充分结合信令监测、呼叫行为分析等技术手段,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86国际虚假主叫拦截,保障网内主叫号码正确真实传送,做好虚假主叫、“响一声”、“呼死你”电话的甄别和拦截,及时溯源落实责任。要重点加强对信令数据的监测与分析,及时发现和定位虚假改号呼叫,固定证据并采取技术拦截措施。

(3)要求合作的移动转售企业要具备骚扰电话相应监测和处置手段。

2.电信企业、互联网相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加强业务协作,打通能力壁垒,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终端防护能力。通过手机终端的系统功能或应用软件提供骚扰电话标记、拦截等功能。

3.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相关互联网企业应通过短信、闪信等方式为国内手机用户提供涉嫌骚扰电话来电号码标注提醒和风险防控警示。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 建立健全骚扰电话治理情况通报机制。依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举报中心定期收集、研判、公布骚扰电话治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应建立通报考核问责机制,及时按照通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相关问题。

2.加强骚扰电话问题责任追究。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对骚扰电话举报投诉、高危标记号码和媒体曝光等,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机制,设立骚扰电话举报投诉专区,为用户提供电话、网站、手机应用等多途径,举报投诉恶劣影响的事件应做到追根溯源,有案必查。对造成严重问题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电信主管部门处理。

3.畅通用户举报投诉渠道。为方便用户举报,工信部开通的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登录www.12321.cn或拨打010-12321)接受用户举报。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呼叫中心企业等要加强社会举报投诉渠道建设。建立并畅通骚扰电话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有效、便捷的联系方式。发现被投诉或举报中明显含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涉及本企业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处理措施,并及时将调查情况报省通信管理局。对举报“件件有处置,事事有回音”,自觉接受用户监督。

4.建立不良信息信誉管理机制。省通信管理局将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违规提供接入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已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良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牌照申请等程序时将接受重点审查,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市场监管管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5.建立规范商业营销电话接入机制。依托现有全国诈骗电话防范系统,完善国际和省际骚扰电话监测和管控功能。各企业针对骚扰电话问题开展创新试点工作,配合电信管理机构做好配套宣传和保障工作,加强对商业性电子信息的规范传播。

   三、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18年8月)

第二阶段:自查清理阶段(2018年9月-10月)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10)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阶段(2019年11-2019年底)

四、保障措施

(一)省通信管理局根据职责,负责省内信息通信行业综合整治骚扰电话工作。成立信息通信行业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每季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遇有问题,小组成员提议后,可及时召开协调会。

(二)各企业积极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内相关主管部门综合整治骚扰电话的相关工作。指定部门和专人,积极配合协查,快速处置。

(三)专项行动结束后,将相关工作机制转为长效工作机制,遇有人员变动请及时报省通信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企业要充分认识骚扰电话治理工作对于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遏制骚扰电话蔓延态势。各企业要明确该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列入考核,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加快推进,务求实效。本企业实施方案于9月20日前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

(二)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各企业按本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或定期报送综合整治骚扰电话相关工作信息。

(三)全面自查,强化监督。各相关企业是整治措施的实施主体,要根据综合整治要求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查处。

(四)加强联动,务求实效。依托省级部门建立的骚扰电话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各企业按要求落实相关整治工作,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配合实施联合惩戒,使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各企业要压实责任,清理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相关主管部门要处罚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企业,形成震慑,务求实效。

(五)强化宣传,引导自律。各企业要运用多种渠道,进行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的宣传。省通信管理局将定期通报相关治理情况,反映行业治理成效,曝光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引导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浙江省信息通信行业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浙江省信息通信行业综合整治骚扰电话

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成员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电信、浙江移动、浙江联通省内重点互联网企业相关移动转售企业,相关呼叫中心企业

  长:董  艳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  华  浙江电信副总经理

        陈洪涛  浙江移动副总经理

        胡  晖  浙江联通副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杨碧慧 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处长

    任:   省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处处长

            余建军 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处处

            熊德营 浙江电信安全管理部总经理

            方国强 浙江移动信息安全部总经理

            钟志强 浙江联通信息安全部总经理

成 员:省通信管理局 吴舟靖、李晟、吴新民、李扬、陈恒超浙江电信安全管理部楼晶、浙江移动信息安全部王晨、浙江联通信息安全部吴筱华、阿里巴巴集团信息安全负责人李冠华、浙江连连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广心、话机世界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小青、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政府事务专家于尚民、好易购家庭购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艳飞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合规部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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