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中国移动浙江公司、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各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和《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电信业务年报工作的通知》(浙通网安函〔2018〕99号)要求,我局组织省内电信业务持证企业开展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其中,4222家企业按规定报送上年度经营信息,465家企业(详见附件)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年报义务。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8〕54号),现将上述465家企业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并予以公布。详细信息可登陆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查询。
我局将对列入不良名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不予守信激励。
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相关网络接入服务经营者在提供通信资源、网络接入或企业业务合作时,应当把不良名单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信息通信行业相关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可将不良名单作为考量因素。
相关行业组织开展评优表彰活动时,可将未列入不良名单作为必要条件。
附件:
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