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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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2484010/2015-00047 发文机关: 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 标  题: 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关于同意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的批复 发文字号:浙通竞服函〔2015〕272号 主 题 词: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15-08-17 发布日期: 2015-08-20
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关于同意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的批复
时间: 2015-08-20

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方案》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杭州市、宁波市范围内开展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

试点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开展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设有线通信网络设施时,严格遵守《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的规定。同时遵守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通信设施保护等政策规定,禁止和房地产商、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签署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二)上联互联网骨干网时必须经由基础电信企业的城域网接入,不同地市的业务节点不得直连,租用的接入网络资源不得再次转租转售,接入网络建设范围和连接(汇聚)节点位置向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各项工作。

(三)应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增值电信业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基本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流程,落实信息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

三、试点期间,若你公司拟进行合并、分立、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活动,应当自公司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试点期间,你公司原则上不得变更单一最大股东。若你公司发生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股权变更等情况,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申请办理批文变更或备案手续,变更后应符合申请准入时的相关要求。

五、试点期间,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通信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电信管理机构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做好经营服务工作,保证服务质量,健全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合法权益。

六、试点期间,你公司应及时研究总结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的网络建设、系统方案、运营模式、用户发展、应用创新、服务质量管理、用户权益保护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等问题,并根据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的具体要求,按月报送试点网络建设、投资额以及用户发展等相关情况。若遇到新问题,应及时报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此复。

 

 

附:

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注册号)

出资比例

北京毅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10105004928188

100%

 

 

 

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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